根据学校《关于实施第四轮任期目标责任制(2020-2023年)的若干意见》《机关部门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学校党委审定,确定2021年度各项评优结果。现公布如下:
一、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进展情况评优结果
优胜(A等):生物工程学院
优胜(B等):化学工程学院、理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药学院/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、管理学院、经济学院、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
二、管理与服务单位评优结果
优秀:党委组织部、学校办公室、科学技术研究院(工业研究院、军工研究院)、党委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院(学科建设处)、教务处、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、人才工作办公室、计划财务处、信息化办公室、图书馆
三、学院(部)分项评优结果
1.教学工作
优秀奖: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优良奖:化学工程学院、理学院
鼓励奖:机械工程学院、设计与建筑学院、生物工程学院
2.科研工作(理工科类学院)
优秀奖:生物工程学院、化学工程学院
优良奖:理学院
鼓励奖:药学院
3.科研工作(人文社科类学院)
优秀奖:人文学院
优良奖:管理学院
鼓励奖:公共管理学院
4.队伍建设
优秀奖:信息工程学院
优良奖:管理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
鼓励奖:化学工程学院、生物工程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5.战略管理与学科建设工作
优秀奖:理学院
优良奖:机械工程学院、生物工程学院
鼓励奖:信息工程学院、药学院、化学工程学院
6.学生工作
优秀奖:管理学院
优良奖:机械工程学院、化学工程学院
鼓励奖:信息工程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人文学院
7.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
优秀奖:机械工程学院
优良奖:生物工程学院、理学院
鼓励奖: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管理学院、药学院
8.财经与校友工作
优秀奖:生物工程学院
优良奖:经济学院、化学工程学院
鼓励奖:管理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
9.专项与特色工作
优秀奖: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
优良奖: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法学院
鼓励奖:体军部、人文学院、国际学院